首先,我要讚許楊教練的肚量
(或許可以說是為了應付鬧,而選擇出的聰明作法)
這是首例嗎?結果真的是太荒謬了~
會吵的小孩有糖吃,多找幾個親朋好友來叫兩聲
就會有糖吃了,且還會另外給你錢去買糖
「不能靠印象取名次」,這句話說的很好!
我們應該找一路跟隨領先集團的裁判車,來證明集團有否"104"這號張姓人物
記憶猶新
機車裁判,終點前3k還問我是否第三梯次(疑?明知故問~_~)
然後很確定的跟我說:前面沒人了。
終點前還跟我說「剩下兩個彎了,加油」咧(結果是只剩下一個啦@_@)
不過事後小孩自己承認了,那也沒什麼需要證明了
我想,若真找裁判來證明,那就算是小孩,面子也是完全掛不住吧…
但!
雖然是無意偷跑
卻!
有意爭取獎勵
要是我,早就摸摸鼻子閃去旁邊吃西瓜了吧
不守規定,理應取消資格,怎麼還???
主辦單位也真可憐,白白多送一個獎盃還有獎金…
沒辦法,小孩嘛,臉皮總是比較厚~_~
評語:偷跑的結果:可以拿獎盃,更可以拿獎金
結論:M25組其他名次完全無影響,僅額外幫"小孩"訂製特別獎盃與獎金。
確定是無意偷跑!
回覆刪除那一定要在獎盃上寫著偷跑兩字!
哈哈!
回覆刪除誰來跟楊教練提醒一下,補寄得獎盃要掛上那兩個字…